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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户籍所在地不在和呼和浩特市能不能在和呼和浩特市办理离婚手续

Bane • 2024-10-09 08:40 • 32 次点击 • 法律咨询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若双方均不在呼和浩特市户籍地,通常需要在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或在其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异地离婚登记已在试点地区实施,并且满足某些条件,则可以在离婚登记“跨省通办”的情况下,在呼和浩特市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双方要求离婚的,可以通过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于离婚管辖权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双方均不在呼和浩特市的户籍地并已经离开超过一年,则需要在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协议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实务规定,可以选择在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同时,涉及到异地离婚的情况,必须明确,协议离婚时需要双方亲自到场,无法通过线上或他人代办。

值得注意的是,内地居民在离婚登记方面可能受到“跨省通办”政策的影响。根据国务院关于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有关规定,自试点之日起,如果一方持有居住证,可以在居住证发放所在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这一政策目前在内蒙古(包括呼和浩特市)等21个省市自治区实施。

在呼和浩特市办理离婚手续的难易程度,与是否符合经常居住地或者居住证的条件密切相关。而无论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均需要遵守具体的法律程序和要求,这包括提供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和相应的法律文件。综上,如需在呼和浩特市办理离婚手续,需综合考虑当事人的户籍、居住地状况以及当前“跨省通办”的试点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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