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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和微信等聊天记录是否可以成为婚外情的证据?是否有效力?

Bane • 2025-01-08 15:18 • 49 次点击 • 🔥法律咨询


  无论是什么证据,都是要有证据能力的,所谓的证据能力,是指一定的事实材料作为诉讼证据的法律上的资格,故又称作证据资格。证据能力是个法律问题,是否具有证据能力,要由法律作出规定或由最高院通过司法解释来确定。QQ聊天记录的证据能力是没有问题的,可以作为诉讼证据证明案件事实。举证配偶出轨,举证债为人欠债,如果传统的证据难以取得,就应该考虑微信等聊天记录能不能作为证据。法律明确规定,通过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微博、手机短信等可作为证据,因此,微信聊天记录是可作为证据使用的。

  微信聊天记录是否可以作为法院认定我有出轨的

  您好,微信聊天记录是否可以作为法院认定我有出轨的证据来使用?答案是肯定的,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的一种,只要符合,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就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这就是所谓的证据三性,真实性设置证据,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是伪造的,复印的,或者是篡改的,也就是说,如果是书面的,必须是原件,如果是电子证据,必须是原始载体,关联性,也就是说,你这个聊天记录?本案当事人是有关系的,你不能拿其他人的和本案无关的聊天记录来作为证据,那是没有意义,合法性,也就是说,你取得这份聊天记录?手段是合法的,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我们来判断,首先,微信聊天记录,也是证据的一种,当然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是否有效,必须按照正确的法律规定来判断。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表示了“电子数据”是证据的一种,而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

  我国《民事诉讼》规定,不具有合法性的证据材料有三种情形:(1)主体不合法,即形成证据材料的主体不符合法律的要求;(2)形式不合法,即证据材料的形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3)程序不合法,即收集证据的手段、方法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如采用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收集证据。以上三种证据无效的情形,前提在于当事人均遵守了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与基本义务,这时当事人所搜集的证据还存在以上三种不合法情形时,该证据才以无效论处。再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QQ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的范畴,而电子证据有无证明力及其证明力大小的问题,是存在争议的。一般认为,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电子证据或电子证据管理机关提供的证据(如腾讯公司提供的QQ聊天记录)可以单独作为定案证据使用。

  一份微信记录在法庭上出示后,法庭通常会听取证据相对方的质证意见。如果对方对这份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认可,内容也认可,那是可以作为认定其出轨的证据;但如果对方提出异议,认为公证是单方做的,那么法庭通常还要结合其他证据,来判断一方是否出轨。公证过的微信聊天记录和没有公证过的记录,证明效力上是差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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