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校所合作,共育法治人才|内蒙古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系领导莅临盈科呼和浩特律所座谈交流

—2025—
深化校所合作
共育法治人才

为进一步加强校所协作,推动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深度融合,2025年3月25日下午,内蒙古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白文静主任、法学系主任其乐木格以及苏和、祝丽娟老师到访北京市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呼和浩特律所”),就法科生实践教学、职业规划与就业发展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
盈科呼和浩特律所党支部副书记李宝龙、党支部宣传委员李婷、公益工作委员会主任齐丽格尔、赵娜律师以及行政运营团队成员共同参与接待,并就相关议题进行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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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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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交流前,盈科呼和浩特律所行政人员带领白文静主任一行参观了律所的多个功能区域,包括信息公示墙、全球网络分布图、盈科书吧、接待室、办公区域、接待区域等。通过参观,内蒙古师范大学的老师们对盈科呼和浩特律所的党建工作经验成果,以及国际化布局、数智化建设、律所文化等方面有了全方位的认识。






座谈伊始,盈科呼和浩特律所李宝龙副书记首先对内蒙古师范大学四位老师的来访表示热烈欢迎。随后,李宝龙副书记从党建以及国际化、规模化、专业化等发展角度展示了律所取得的成绩,重点介绍了内蒙古师范大学校友在盈科呼和浩特律所中的优秀表现。李宝龙副书记表示,盈科呼和浩特律所一直重视法律人才的培养,并推动青年律师的发展。积极与各大高校合作,充分利用平台和机会,鼓励学生应对行业新变化,不断提高专业能力以适应国际化、数字化的新趋势。未来,盈科呼和浩特律所希望与内蒙古师范大学一起,通过实践项目等形式深化双方合作,共同提升法律教育的质量,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内蒙古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系其乐木格主任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内蒙古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系的发展历程和教育理念,并从人才培养、教学体系、就业基本情况等方面进行具体分享。内蒙古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系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核心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的发展思路,不断提升办学水平。齐乐木格主任讲到,内蒙古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系希望能与盈科呼和浩特律所共同合作,构建更为多元合理的实习实践体系,促进学术成果向实际应用的转化,培养高质量的法律人才。

盈科呼和浩特律所齐丽格尔主任则结合公益法律服务,介绍了律所如何通过法律援助、社会公益项目等方式,为法科生提供更具社会责任感的实践体验,强调律所始终致力于打造专业化、体系化的法科生实习培养机制,为青年法律人提供优质的实务锻炼平台。

内蒙古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主任白文静对盈科呼和浩特律所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并强调,学院希望与律所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在法科生就业、职业规范培养等方面深入探索,共同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她表示,未来希望通过设立实习实践基地、组织毕业班宣讲、强化新生职业规划等方式,帮助学生更早接触法律实务,打破对职业发展的固有认知,拓宽就业思路。同时,她也提出,将优秀律师设立为校外导师,使学生能够在求学阶段便获得行业前辈的指导,助力法学人才培养体系的完善,并期待双方能够将合作常态化、机制化,真正做到共建、共享、共赢。

交流/INNOVATION
随后,与会双方就学术共建、复合型人才培养、就业发展方向、法考通过率等话题进行深入探讨,以强化法学生实践教育,探求产学融合新路径。整个座谈会气氛热烈,交流充分,达成了诸多共识。

座谈会现场


内蒙古师范大学参会人员


盈科呼和浩特律所参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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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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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交流不仅加深了内蒙古师范大学法学系与盈科呼和浩特律所之间的合作基础,也为未来在法科生实习、就业指导及法律职业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进一步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未来,盈科呼和浩特律所将持续发挥律所资源优势,与高校携手共进,共同培养具备扎实理论功底与实践能力的法律人才,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