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包括孳息吗?
Bane • 2024-10-29 15:21 • 28 次点击 • 🔥法律咨询
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包括孳息吗?
动产质押,指的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该动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动产的借款优先受偿。
质押担保的范围,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法定质 押担保的范围,即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孳息是相对于原物,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根据《物权法》第197条亦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