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不是“彩礼”这是“索取”!
Bane • 2024-10-29 15:35 • 24 次点击 • 🔥法律咨询
这可不是“彩礼”这是“索取”!
那不是丈母娘,那是被告。哈哈,事情是这样的,因为小伙子拿不出 50 万的彩礼,姑娘的爸妈打上门,把自己的姑娘连拖带拽的拽走。气愤之余,我教您一招。根据民法典第 1042 条,所谓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分钱都不可以要了,你就是违法,要了你就应当给我返还。请注意,这跟我主动给彩礼这是两个概念也。我可以给,你,不能要怎么办?留证据结了婚以后,二老被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