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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没有约定债务的履行期限,那么诉讼时效应从何时起算?

Bane • 2024-10-31 09:54 • 25 次点击 • 🔥法律咨询


双方没有约定债务的履行期限,那么诉讼时效应从何时起算?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借贷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偿还的期限,如果没有约定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起诉。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即一定的宽限期。债权人提出合理的宽限期后,就会使原来不明确的主债务履行期得以确定,也使保证期间的起算点可以明确。

因此,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即为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从此时具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如不履行,则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且该侵害为债权人所应知,诉讼时效应当从此时起算;双方没有约定债务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为20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并给予其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债务人在经债权人催告后,明确表示将不履行的,从其明确表示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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