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在垃圾桶捡了一个手机,后来被人找到说是要返还,我认为手机被扔在垃圾桶已经是被所有权人抛弃了,结果对方说扔手机的是个精神病,请问精神病人将自己的手机抛弃,被人拾得需要返还吗?
Bane • 2024-10-31 16:39 • 21 次点击 • 🔥法律咨询
前段时间在垃圾桶捡了一个手机,后来被人找到说是要返还,我认为手机被扔在垃圾桶已经是被所有权人抛弃了,结果对方说扔手机的是个精神病,请问精神病人将自己的手机抛弃,被人拾得需要返还吗?
抛弃所有权的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根据不同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这一分类的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所需的意思表示构成。
(一)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基于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除了法律另有规定以外,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自行为人独立表达其意思时即可成立,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则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二、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这一分类的标准是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构成
(一)单务民事法律行为
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仅享有权利。比如,赠与行为中的赠与人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享有请求赠与人给付赠与物的权利。
(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双务民事法律行为则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的双方当事人均承担义务,也都享有权利,而且,彼此的权利和义务相互关联、互为条件,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比如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和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就是相互对应的。
邓雪静律师:民商法学本科毕业,接受全面系统的法学教育,理论功底深厚,具备律师专业素质;2012至2016年在法院工作,熟悉各类诉讼程序,能够结合案情熟练准确运用法律法规;为委托人提供专业、精湛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