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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的基本特征是怎样的,分别有哪些?

Bane • 2024-11-20 09:02 • 8 次点击 • 🔥法律咨询


  担保物权的基本特征是怎样的,分别有哪些?

  就抵押物与被担保的债权而言,抵押物的全部担保债权的各部,抵押物的各部担保债权的全部。因而:被担保的债权部分转让或者被分割的,每一部分债权均受全部抵押物的担保,此时形成抵押权的准共有。被担保的债权被部分清偿的,剩余的债权仍受全部抵押物的担保。

  就抵押物物抵押权而言,抵押权的全部存在于抵押物的全部之上,也存在于抵押物的各个部分之上,因而:抵押物被部分转让或者被分割的,转让、分割后的每个物仍为抵押物,为抵押权的效力所及,此时形成“共同抵押”。抵押物部分毁损的,剩余的抵押物仍为抵押权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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