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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家庭怎么认定?

Bane • 3 个月前 • 160 次点击 • 🔥法律咨询


  申请:通常由家庭成员委托村委会或居委会代为提出,上报民政局审批。

  也可以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时需要准备申请书、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经济、财产情况证明等材料。

  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会在一定期限内(如15天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提出初审意见。

  公示与审批:初审意见会在社区或村庄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会被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则不予批准,并会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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