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个房子,租以前说好一万元包物业,后来又不给包了,怎么办呀
Bane • 2024-10-11 15:50 • 79 次点击 • 🔥法律咨询
我租了个房子,租以前说好一万元包物业,后来又不给包了,怎么办呀。租金也交了,去交水费,交不了,说是没交物业不给交水费,问房东,房东说让我们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案例和法律实践,房东与房客之间的物业费用承担关系应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若有关于物业费的明文约定,则需根据合同执行;若无明确约定,则通常物业费由房东承担,但房东可以在承租合同中约定转由房客承担。若出现冲突,承租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保护。物业公司以未缴物业费为由拒绝提供基本生活服务可能构成侵权,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解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也就是说,如果您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一万元包物业,则房东应负担该物业费用,否则您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指出,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水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因此,物业公司以未交物业费为由拒绝交水费的做法显然不符合规定。此类行为可能限制了承租人的基本生活权利,物业公司需要及时纠正此类行为,恢复正常供水。
如果合同对于物业费并无明确约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通常情况下物业费由房东支付,但如果房东与承租人另有协议,也可由承租人承担。房东有义务保障租户基本生活所需的条件,如水电等,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履行这方面的责任。若承租人被要求缴纳物业费,则在支付后可向房东追偿。
在相关的案例中,如在【(2023)辽0881民初16号】案件中,法院判定根据双方协议约定,物业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因此房东的请求得到了支持。如果物业公司因房东未支付物业费而停止了对基本生活设施的服务,该行为被视为不正当,物业公司需协助解决这一问题。
您可以先检查租赁合同中关于物业费的具体约定,若合同明确规定一万元包物业,您可要求房东履行协议约定的责任。若合同未对物业费进行明确定义,则应由房东承担相应责任,如发生影响您正常生活的情况,您有权要求房东解决,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主张。与此同时,也可以与物业沟通,表明法律对于物业公司停止基本服务措施的限制,以维护自身的基本生活权益。